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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养老金发放具体目标

1998-11-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贺劲松 我有话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

提出养老金发放具体目标

记者贺劲松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贺劲松)我国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个别地区仍有拖欠养老金情况,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下降的矛盾愈加突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此发出通知,对今年养老金发放提出了具体目标。

这个目标是: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不低于90%,今年年底之前对累计拖欠的养老金至少补发30%,对企业累计欠费至少追缴30%,对挤占挪用基金至少收回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提高基金收缴率,特别要注意发挥个人帐户的积极作用,对单位不缴费或非足额缴费的,个人帐户中从单位缴费中划入部分不予计帐。要尽快补发过去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凡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因形成的拖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立即调度资金予以补发;凡由企业造成的拖欠,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补发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补发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原则上应在年底前补发完毕,拖欠较多、资金确实紧张的,今年补发数额不得低于累计拖欠养老金数额的30%,其余部分应在1999年9月底以前全部补发完毕。

各地要大力清理企业欠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凡能够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企业,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尽快补缴,对有能力补缴而拒不补缴的企业,要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抓紧收回被挤占挪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全部归还的资金,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对截至今年3月底清查出的被挤占挪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今年年底前至少收回30%,其余部分必须在1999年9月底以前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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